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旅游服务与管理品牌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章程
第一条 机构性质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群)建设品牌指导委员会是由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部成立的高级顾问咨询机构,其活动接受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指导,其归口管理指导机构是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
第二条 活动宗旨
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和创新精神,汇集业内外资源,融合专家智慧,积极推动我校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群的发展与建设。
第三条 主要任务
1.对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群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重大科研项目的立项;重大科研成果评价提供咨询、论证和建议。
2.对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群发展策略、方向等提出咨询建议。
3.参与专业群资源配置的评审分配工作。
4.对我专业群改革、机构设置、调整,人才引进和教师队伍建设,国内外专业教师交流活动和开展校企合作等工作提出咨询建议。
5.承担学校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 组织运作
1.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委员由来自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业内企业、学校等机构的管理和技术专家组成。为有效控制成本并保障活动效率,委员规模应兼顾代表性和适应性。每届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具体人数由校委员会批准。
2.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首期成员由专业部与专家个人协商产生,由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直接聘任,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换届,依据专家本人意愿和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需要,可以延聘、终止或增加成员。
3.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设分委员会会长一人、委员会副会长2—3人,委员会成员若干名。委员会会长主持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委员会会长、委员会副会长、委员会成员组成委员会议,负责确定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任务和计划,对委员会重大决策行使批准权。
4.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和专家库。秘书处(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专家库专家主要由在企业工作一线的、具有实践经验的和理论水平的技术型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专家库专家分为若干个专业小组。主要职责是为日常专业教学管理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5.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开展工作活动的主要形式是调查研究、交流研讨、成果出版及咨询服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举办各项活动应遵循公开、透明、民主的原则,激励委员广泛参与,尊重专家个人意愿。秘书处应对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总结整理,及时呈报校委员会。
第五条 委员的权利
1.委员有及时获取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计划与活动信息,平等参与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委员有依据个人对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有偿顾问咨询活动的贡献,获得一定经济报偿的权利。
3.委员有对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集体决议保留个人意见的权利。
4.委员有对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工作活动计划提出修改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 委员的义务
1.委员有参与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的义务,如因特殊理由无法出席活动,应事先向秘书处请假,必要时可提供书面意见。
2.委员有义务承担学术交流演讲者的责任,一旦受到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邀请通知,应认真准备书面发言稿。
3.受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刊物邀请,委员有义务及时提供稿件。
4.委员有义务按照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要求,遵守各项保密规定。
第七条 委员的解聘
1.因年龄、身体、工作岗位变动及其他个人原因,委员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自愿书面解聘要求,报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确认批准。
2.委员任期届满后,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可依据秘书处建议,征求委员本人意见,提出协商解聘方案。
3.没有正当理由,委员一年内不参加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的任何活动或履行其他义务,可视为自动解聘。
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部
2020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