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决定
关于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决定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更好地为国家发展教育改革示范学校建设服务,引导学校各专业发挥优势,努力办出特色,充分发挥校内外专家对专业建设与改革的研究和指导作用,为更好的做好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的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校教务处领导下的非常设指导机构。接受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委托,开展各专业建设与改革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和服务等工作。
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专业教研室推荐,按照分类指导、开放办学等原则组建。委员由热心人才培养工作、学术水平高、教学或实战经验丰富、思想活跃、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人员担任,包括专业带头人、主干课程骨干教师和校外行业、企业专家。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学校聘任并发放聘书,任期三年。
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结合学科建设,指导开展本专业教学领域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二)指导本专业方向的调整与优化、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指导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三)指导本专业课程体系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四)指导本专业教学研讨活动,加强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推进教学改革。
(五)指导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指导专业教师培训等。
(六)完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托的其它任务。
四、推荐办法及工作要求:
(一)专业部征集、推荐,提出建议名单,提交学校办公室备案并统一公布。
(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活动时间和力式,由各委员会根据本专业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一般每年安排1-2次。
(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年初要制定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在年末要上报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并上报学校和学校教务处。
(四)专业部认真落实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建工作。
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0年9月7日
